长城网雄安讯(记者 霍少轩)记者从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关于近期空气质量预测及管控建议的函》要求,17-19日雄安新区扩散条件转差,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新区决定自10月16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河北雄安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版》要求,雄安新区于10月16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
应急响应期间,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减排各项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严格按照雄安新区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要求,严禁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对重型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管控,在主要道路、货运通道、厂区园区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超标排放的停止运营。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等,列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要合理安排施工或生产周期和原辅料运输。运输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运输车辆要采取苫盖或密闭箱式运输,禁止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三县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压实县、乡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网格化监管和日常巡查,充分利用红外线监测系统、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一旦发现焚烧行为立即处置、严惩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