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烟草专卖局近日开出全省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据了解,河北雄安烟草专卖局近日接群众举报,称某电子烟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对此,该局立即组织雄县烟草专卖局会同雄县公安局、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进行调查取证。通过询问当事人、核对身份信息、收集销售凭证和调取店内监控,收集到相关证据材料,证实该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弹、电子烟器具,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图为雄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人员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雄县烟草专卖局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后,河北雄安烟草专卖局第一时间联合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印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工作联合行动小组,以治理校园周围网点、全面设置警示标志、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为着力点,在雄安新区境内开展了专项行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同时加强与文化教育、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合作,强化综合治理,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违法行为,更好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河北雄安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来源:人民雄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