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无人机航拍改造升级后的白洋淀木栈道。目前,白洋淀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华北之肾”功能正在得到恢复。河北日报记者 耿辉摄
近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正式对外发布《关于雄安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雄安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正式进入落地实施和管理应用阶段,是新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雄安新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部署,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空间管控、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明确“三线一单”目标,蓝绿交织生态画卷逐渐铺就
《实施意见》以支撑雄安新区建设国家级新区和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为核心,衔接和落实以新区总体规划为核心的新区规划体系和白洋淀流域治理和管控要求,在深入对接河北省、白洋淀流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基础上,强化了对新区规划实施、产业发展转型和生态环境治理等的约束和引导,划定了生态空间,确定了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目标,提出了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建立了边界清晰、功能明确的环境管控单元,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到2025年,白洋淀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进展,“华北之肾”功能初步恢复。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左右。起步区环境基础设施全面启动建设,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完善。
到2035年,白洋淀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白洋淀良性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城乡环境清洁优美,环境基础设施完备,率先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绿色低碳、宜居宜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划分61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明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雄安新区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等两类61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实施意见》提出,优先保护单元是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生态系统敏感性、重要性较高的区域,新区共划分优先保护单元25个,占新区总面积的57.2%。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相关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重点管控单元是指涉及水、大气、土壤及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共36个,占新区总面积的42.8%。主要包括现有和规划城镇建设集中区及生态农业集中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排放强度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管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衔接雄安新区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体现总体管控和差异化管控要求,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制定全新区、四大片区及各环境管控单元三个层次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据介绍,“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作用,支撑产业准入清单制定与实施,推动产业准入清单在具体区域和单元落实落地,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对规划和项目环评的指导。雄安新区将以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重点,充分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充分论证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依法予以审批。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治理目标作为基本要求,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交出合格答卷
雄安新区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科学指导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高英华表示,新区“三线一单”在全省和白洋淀流域“三线一单”成果框架要求下,重点突出了对雄安新区发展建设和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的战略支撑,强化环境管控单元的落地性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针对性,立足新区高标准建设和高水平保护的基本要求,系统梳理了新区发展特征和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高英华表示,雄安新区将建立评估和更新机制,原则上每五年对“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更新,并按规定报批后发布。五年内,因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雄安新区重大发展战略、行政区划、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边界、自然保护地体系、耕地保护等依法依规调整后导致“三线一单”变化的,按照规定适时开展动态更新调整。
新区生态环境局会同新区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情况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指导,并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督察等工作提供依据。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稿)向全社会公开,成果矢量数据及文档材料(文本、技术报告、准入清单、图集)依申请公开,申请单位须向新区生态环境部门书面申请说明公开内容、使用范围和用途等信息,原则上要求“一事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