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全县政务服务环境,按照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和<县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雄安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网“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新县行政审批局补充划转行政许可事项请示>的批复》要求,将安新县政府办公室(人防办)1项行政许可事项于2021年4月14日补充划转至安新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为方便社会各界办理审批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项划转清单 二、以上1项事项自划转之日起,启用“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事项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审批职能。 三、办公地点:安新县建设大街266号,联系电话:0312-5119015。 特此公告!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全县政务服务环境,根据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和<县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雄安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网“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安新县关于打响“五彩五心马上办”政务服务品牌全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将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于2021年4月26日划转至安新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为方便社会各界办理审批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项划转清单 二、以上12项事项自划转之日起,启用“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事项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审批职能。 三、办公地点:安新县建设大街266号,联系电话:0312-5119003。 特此公告! 关于安新县生态环境局 1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划转公告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全县政务服务环境,根据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和<县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雄安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网“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安新县关于打响“五彩五心马上办”政务服务品牌全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将安新县生态环境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于2021年4月25日划转至安新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为方便社会各界办理审批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项划转清单 二、以上2项事项自划转之日起,启用“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事项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审批职能。 三、办公地点:安新县建设大街266号,联系电话:0312-5119003。 特此公告!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全县政务服务环境,根据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和<县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雄安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网“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安新县关于打响“五彩五心马上办”政务服务品牌全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将安新县自然资源局5项行政许可事项于2021年4月26日划转至安新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为方便社会各界办理审批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项划转清单 二、以上5项事项自划转之日起,启用“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事项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审批职能。 三、办公地点:安新县建设大街266号,联系电话:0312-5119003。 特此公告!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全县政务服务环境,根据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和<县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雄安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网“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安新县关于打响“五彩五心马上办”政务服务品牌全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将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7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于2021年4月23日划转至安新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为方便社会各界办理审批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项划转清单
二、以上19项事项自划转之日起,启用“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事项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审批职能。 三、办公地点:安新县建设大街266号,联系电话:0312-5119012。 特此公告!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安新县政府办公室(人防办)
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划转公告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划转公告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安新县自然资源局
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划转公告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
17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划转公告
关键词:安新县,行政审批,划转,行政许可,行政权力责任编辑:霍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