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长城网雄安频道

当前位置: 雄安新闻

@202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安新县推出优惠政策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21-11-05 14:47:38
分享:

  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202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攻坚行动政策宣传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新区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促进202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特推出以下具体优惠政策:

  一、引导自主创业

  1.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贷款。经办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符合个人贷款对象人员合伙创办企业为合伙创业,符合个人贷款对象人员在同一经济实体创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组织创业。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不超过22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3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

  2.创业补贴

  适用对象: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者。

  补贴标准:每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补贴。

  3.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自主创业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租金补贴。

  补贴标准:原则上租赁场地面积100m²及以下的3000元/年,100m²以上的5000元/年,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对为登记失业或求职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多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实施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补贴标准:场地租赁补贴:每平方米每天2元(不足2元的据实补贴),公共面积平均摊入创业实体中,但每个创业实体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水电费补贴:每个创业实体每年水费、电费补贴之和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足1000元的据实补贴)。创业实体超出以上补贴的,需自行向孵化基地补缴差额部分。

  补贴期限:按符合条件人员入驻项目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1.吸纳就业补贴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转型升级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2.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补贴标准: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年龄为准)。

  3.就业见习补贴

  吸纳2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河北籍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

  补贴标准:1900元/月。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强化职业培训

  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关键词:补贴,创业,就业,高校毕业生,安新县责任编辑:霍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