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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支持一批在京中央高校疏解转移到雄安新区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2021-05-20 11: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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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5月18日消息,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主要包括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等三部分建设内容。其中提出要优化高教资源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一批在京中央高校疏解转移到雄安新区,支持一批南疆高校建设,支持一批中西部地方本科高校建设。支持一批优质医学院校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

  不撒胡椒面,把投资用在“刀刃上”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围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板块,聚焦关键领域关键任务,推动带动性好、示范性强、受益面广、影响力大的项目建设,不撒胡椒面,把投资用在“刀刃上”。发挥中央投资“四两拨千斤”作用,以投资换机制,促进有关领域、有关区域形成整体性制度设计和解决方案。对接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服务重大科技攻关和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重大任务,做到一钱多用。

  以义务教育为重点,统筹学前教育建设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主要包括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等三部分建设内容。

  在基础教育方面,提出集中支持832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别是“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以义务教育为重点,统筹学前教育建设,扩大学位供给,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建设任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公办幼儿园建设。

  打造一批精品职业院校

  在职业教育领域,要重点支持一批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相关院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结构,打造一批精品职业院校,带动职业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有效增强产业升级和区域发展的人才支撑。

  实施范围包括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等职业院校优先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纳入支持范围的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名单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调整。“十四五”期间地方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分省限额另行研究确定。

  支持一批在京中央高校疏解转移到雄安新区

  高等教育则注重创一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瞄准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问题,加强“双一流”高校学科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优化高教资源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一批在京中央高校疏解转移到雄安新区,支持一批南疆高校建设,支持一批中西部地方本科高校建设。支持一批优质医学院校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支持一批优质师范院校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师范教育基地。

  实施范围包括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支持范围的“双一流”建设中央高校,原则上应为《三部门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名单中的中央高校,后续根据“双一流”整体工作进展适时调整。纳入支持范围的在京高校疏解转移雄安项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南疆高校建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支持范围的地方中西部高校(应将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全部纳入)、医学院校、师范院校名单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调整,“十四五”期间地方高校分省限额另行研究确定。

  三大渠道筹措解决资金

  根据《实施方案》,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所需建设投资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性资金和中高等学校自有资金等相关渠道共同筹措解决。

  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标准中,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支持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建项目,可适当上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额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上述投资限额的200%。“十四五”期间,每县支持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每所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不超过8000万元,每所中等职业院校支持不超过3000万元。

  高等教育内涵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双一流”建设中央高校支持额度逐校测算确定。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单列,原则上不计入高校支持额度。在京高校疏解及南疆高校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委内关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政策等规定执行。每所部省合建高校支持额度不超过1.5亿元,每所中西部高校(非部省合建)、优质医学和师范院校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

关键词:建设,高校,中央,雄安新区,三部委责任编辑:霍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