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纳污坑塘整治项目(二期)施工已由容城县发展改革局容城发改审字[201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容城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容城县纳污坑塘整治项目(二期)施工。
2.2建设地点:容城县。
2.3建设规模: 针对容城县八个乡镇的136个纳污坑塘进行清理,垃圾总量211250立方米。
2.4工程费用总投资:6211.15万元,其中本项目4795.8928.17万元,共计四个标段,其中一标段19697665.51元,二标段10215726.58元,三标段9915216.18元,四标段8130319.90元。
2.5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6招标范围:容城县纳污坑塘整治项目(二期)施工
2.7服务期限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3. 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及安全生产(B 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为准),并且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记录为准);
(4) 具备雄安新区周边 100 公里左右,无害化垃圾处理终端企业 “同意接收处理的协议”,垃圾处理企业必须具备合法手续。
(5) 具备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最多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2日9时至2019年9月6日16时(北京时间)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成功页截图复印件在报名有效期内到在保定市竞秀区恒源路888号3S双创社区创客楼进行现场确认。投标人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证书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
(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及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及人员相关资质证件、无重大违法承诺书;
(6)具备雄安新区周边 100 公里左右,无害化垃圾处理终端企业 “同意接收处理的协议”,垃圾处理企业必须具备合法手续;
(7)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及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
(8)“信用中国”网站不良信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9)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明)。
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5.2投标人按5.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5.3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容城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郭卫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3单元10楼
邮编:
联系人:李嘉祺
电话:13131219865
传真:
电子邮件:huarui0000@126.com
账户名称: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枣园路支行
账号:610501689500098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