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B、C、D、E、G社区)配套市政道路干线工程及随干线布设的综合管廊、排水管网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B、C社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010号)《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B、C社区)配套综合管网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009号)《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B、C社区)配套排水管网系统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014号)《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D、E、G社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016号)《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D、E、G社区)配套综合管网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015号)《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D、E、G社区)配套排水管网系统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0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雄安容东片区是雄安新区先期启动建设的片区之一,位于容城县城以东、启动区和现状荣乌高速以北、津保铁路以南、张市村以西,规划用地面积约12.7km2。本次实施建设的是容东片区(B、C、D、E、G社区)配套市政道路干线工程及随干线布设的综合管廊(不含设备及安装)、排水管网系统工程,上述工程投资估算约54.04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RDSG-3标段、RDSG-4标段、RDSG-5标段,各标段工作内容为相应社区的市政道路干线工程及随干线布设的综合管廊、排水管网系统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见后续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缺陷修复、保修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等工作。其中RDSG-3标段招标内容为BC社区的上述工作内容,RDSG-4标段招标内容为DEG社区E1路北侧(含E1)的上述工作内容, RDSG-5标段招标内容为DEG社区E1路南侧(不含E1)的上述工作内容。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8月底,施工预计2020年底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能力要求
(1)各标段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1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各标段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签订合同日期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独立承担过1项施工合同额为4亿元及以上的综合管廊工程主体施工业绩(指申请人自行施工的管廊主体工程施工合同额为4亿元及以上);
注:施工业绩附合同关键页(至少完整显示合同签署各方、施工工作内容、合同价)。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要求的独立施工的综合管廊工程及其对应合同额,则还应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该事项。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或多专业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申请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综合管廊施工合同额满足上述要求的(4亿元及以上的综合管廊工程主体施工),视为该项目业绩为申请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各标段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五年内(签订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签署日期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作为项目经理负责过一项施工范围内对应的施工合同额为4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城市隧道(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水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或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项目。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 。
3.3其他要求: /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提交申请,且可同时获得3个标段的通过资格,但下阶段投标时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申请人后续同时中标本项目及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综合管廊、排水管网系统工程施工项目,且其填报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的,应放弃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3单元101室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格式自拟)、②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③资质证书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④“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申请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四类资料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申请人必须在现场完成报名,无需携带其他未要求的资料)。
6.2申请人按6.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申请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6.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6.3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由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设置超过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申请人应在6.1款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各自账号,在该平台中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8时30分至7月30日10时0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30日10时0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