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雄安讯(记者 孙文宾)近日,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下放新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提出为加强新区与三县行政审批一体化建设,优化新区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经研究,新区决定向雄县、容城、安新三县政府下放89项新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
《通知》提出,直接下放或委托三县事项清单主要包括车辆运营证核发,出租车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捕猎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河道采砂许可,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批准,临时用地审批,教师资格证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设立审批,农药广告审查,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等。
《通知》显示,容东片区、高铁站片区、启动区、起步区四大片区,白洋淀治理、基础设施配套、新区内道路、对外交通网络、防洪设施、绿化和水系工程、功能疏解和产业项目、智能城市八大专项工程等“四片八项”行政许可不在此次下放范围之内。其中,四大片区等新建功能区范围内的行政审批管理权限由新区本级行使,不下放三县,三县根据原行政区划行使除新建功能区外的审批管理权限。涉及八大专项工程的行政审批管理权限,由新区本级行使。在实际操作中,对专项工程中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之外的配套工程、附属工程等小型工程涉及的审批权限,实际工作中确实适合由三县进行审批的,由负责审批的部门专题研究并报新区管委会同意后,委托三县审批。
《通知》要求,雄县、容城、安新三县政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20日内完成交接落实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其中,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工作,制定下放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委托事项应当以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同时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系统操作等与雄县、容城、安新三县政府做好对接,防止脱节、缺位。雄县、容城、安新三县政府要做好事项承接工作。对接收的新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制定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衔接到位;建立清单管理制度,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对暂未划转集中到行政审批局的事项,安排相关单位及时承接。进一步研究推进县级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行政审批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能力和审批效能,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办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