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雄安讯(记者 孙文宾)5月22日下午18时,随着河西村最后一户的签约,容城县河西村、龚庄村413户全部签订集体土地征收协议。其中,河西村涉及承包地征收290户,5月22日全部完成签约;龚庄村涉及承包地征收123户,5月20日全部完成签约。这标志着河西村、龚庄村两村集体土地征收签约工作已全部完成。
河西村签约仪式现场。甄新发 摄
不止12万
村民当场收到征收补偿金
“之前听说一亩地仅补偿12万元,盼了两年盼到这消息,心里不舒服。现在钱到手了,不止这12万元,比预期的要多,而且后续补偿还会有。”河西村村民肖全党领到补偿后就笑得合不拢嘴,“这就是承包地的补偿,后面还有宅基地、房屋的补偿,之前还发了一年的过渡安置费,搬家有补贴,租房有补贴,还有口粮补贴、物业补贴,复合套餐,这样的拆迁政策我们满意!”
“心情非常高兴!”5月20日上午9时,77岁的龚庄村村民韩树林,率先在补偿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下了红手印。韩树林告诉记者,作为新区第一批被征迁对象,感觉整个村子会被记入历史,成为后人的骄傲。签约几分钟后,韩树林当场收到了土地征收补偿资金。
同样的时间,类似的场景,也在河西村上演。5月20日,在河西村签约现场,村民肖金柱最先签字拿到补偿。看到卡里的数字后,肖金柱激动地三呼“高兴”。“以后就从农民变成市民了,每个月有养老金,看病有保险,生活有保障了。以后不但不要儿女给我养老,我还能剩下钱给他们。”肖金柱高兴地说。
为确保征收补偿资金安全、精准、高效、快捷拨付到村民个人账户,保障公开、公平、公正,容城县征迁指挥部通过银行专户,充分运用征迁安置数字管理平台,第一时间一次性直接拨付至村民个人账户,实现补偿资金一键拨付。
龚庄村签约仪式现场。霍少轩 摄
不做“一锤子买卖”
不仅负责搬出去,还会管到搬回来
“土地征收补偿资金是一大笔钱,暂时花不着。因为征地后,我就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每月领取退休金,生活开销足够啦!”河西村73岁的村民肖树恩笑得合不拢嘴。
“政府想得周到着呢,不管是我的养老,还是孙子的上学,儿子、儿媳妇的就业都给管,我觉得没什么后顾之忧。”龚庄村村民李桂花说,自己现在每个月可以领取900多元养老金。儿媳妇参加了免费的电脑培训班,驻村工作队答应帮助联系工作岗位。
“这里的征迁安置不会是‘一锤子买卖’”容城县龚庄村驻村工作组成员、县老干部局副局长刘振陆告诉记者,此次河西村和龚庄村村民签约后收到的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主要包括集体土地补偿、青苗及其他土地附着物补偿等。此外,补偿安置政策还包括土地按时征收奖励、宅基地综合补偿、搬家综合补助及奖励、住房安置、口粮补贴、周转过渡补助、物业补贴、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等一系列综合收益配套政策。
中国土地问题专家朱道林表示,与国内其他地区不同的是,雄安新区征迁安置补偿实施包括“土地补偿+宅基地补偿+粮食补贴+社会保障”在内的多渠道补偿措施,充分保障了新区被征地农民利益,凸显“科学合理、补偿多元、保障长期”的征迁安置“雄安样板”。
据介绍,新区征迁安置政策主要特点是政策系统化、补偿多元化、保障长期化,充分维护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新区统筹多个方面,建立完善统一配套的标准体系,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保持政策连续性,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
河西村村党支部书记肖春旺介绍,下一步重点是对老百姓的房屋进行认定,然后签署征收、安置协议,开始腾退房屋。
一位驻村干部告诉记者,目前村民一年的周转过渡费已发放完毕,他们工作队不仅负责搬出去,还会管到搬回来。
龚庄村签约仪式现场。霍少轩 摄
阳光操作、和谐征迁
让村民共享未来之城发展红利
“我们坚持公开透明,坚决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实现阳光操作、和谐征迁。”河西村村委会主任宋海滨说,新区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征迁安置,严格履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民主程序。
自容城县人民政府〔2019〕第1、2号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以来,容城县河西村、龚庄村驻村工作组,指导两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制定村级工作方案,组织测绘、评估、法务、审计等专业机构,以混合编组方式组成“测、评、认”工作队伍,开展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登统确权。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议事规则,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并通过全村公示,正式启动集体土地征收签约工作。
同时,在征迁安置过程中,容城县实施纪委和监委监督到一线、法院流动法庭和司法服务到一线、政府部门政策服务到一线、律师咨询服务到一线。容城县委书记商少璞说,“四个一线”目的是防止腐败、加强监督,确保征迁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让群众的诉求第一时间得到回应。
雄安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区还制定了测绘评估技术标准,创新“测、评、认”办法,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多方协同、相互监督、公开透明、共同认定的测绘评估新机制,确保征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廉洁高效。对在征迁安置和民生保障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失职渎职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