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白洋淀流域集中管辖暨审判实务研讨会在雄安中院召开。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茂明,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志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傅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雄安新区、保定市及部分集中管辖区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茂明指出,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对雄安新区建设意义重大,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生态观,建立健全有利于白洋淀流域系统保护的协作机制,准确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问题,积极能动履职,真抓实干创业,为白洋淀、为雄安新区的天蓝、林秀、水清、苇绿、荷艳、景美作出司法贡献。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志宏指出,服务保障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做好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要强化大局意识,充分认识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重要意义,人民检察院要立足检察职能,承接好白洋淀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的新使命,树立一盘棋思想,凝聚保护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工作的合力。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傅海涛指出,实施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是适应生态环境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要求、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效能的重要举措,是遵循生态系统完整性、环境介质流动性、自然资源公共性的生动实践。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增强护航美丽中国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落实打击环境资源犯罪部门协作机制,在白洋淀流域探索建立生态警务新机制,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与会人员围绕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问题、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相关问题、环境资源案件案由范围、部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入罪标准、疑难案件法律适用、案件裁判尺度不一问题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细致讨论,并对集中管辖的配套机制建设、行刑衔接、执法司法联动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研讨会后,与会人员前往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安新县人民法院白洋淀环境资源法庭、白洋淀巡回法庭实地考察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的运行情况。
下一步,省法院将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进一步深化联动协作,并就本次研讨会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梳理形成会议纪要,进一步助推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改革,努力打造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河北品牌,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河北经验、贡献河北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