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雄安中院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干警们走进雄安容和海棠小学,联合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进行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伊始,工作人员通过“你说我猜”“传声筒”几个有趣的小游戏和有奖答题互动环节增强了同学们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重要内容和专业名词的了解,同学们争先恐后,表现踊跃,在愉快的氛围中更深入地认识了国家、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网络信息、网络防沉迷等方面的全方位保护,以及未成年人自觉健康文明上网,提升网络素养的重要意义。
法律在营造安全健康的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中发挥了什么作用呢?
为了更生动地解答这个问题,工作人员为同学们精心准备了一场校园里的“庭审”。随着法槌声响起,由未成年人网络打赏案件改编的模拟庭审在报告厅拉开序幕。“小法官”“小律师”“小法警”们穿着端正的制服,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扮演的角色中,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宣判等庭审程序规范有序,同学们配合默契,入情入境,生动地演绎出了原告的紧张、后悔,律师的理性、专业,法官的中立、坚定,真实再现了庭审的全过程。
伴随着法槌最后一次敲响,“法院”判决未满8周岁的原告小王实施的网络大额打赏行为未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亦非纯获利的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无效,网络平台公司应返还全部打赏金额,同时对小王的父亲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要求平台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设置防沉迷、防大额消费的门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台下的同学们零距离感受庭审的威严、法律的严谨,真切地体会到在网络空间里法律也一直守护着他们,进一步坚定同学们忠实崇尚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坚定捍卫法律的决心。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对同学们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结合模拟庭审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诉讼参与人、庭审流程等概念,介绍了新区少年审判庭的职能和运转情况,解读了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的最新规定,并提醒同学们“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要以“小王”为戒,现实中涉网络打赏案件的举证和维权都很艰难,只有不断增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网络诱惑,坚决不做超出自己能力和可承担责任范围的非理智行为,才能更好地做网络的主人。同时要坚信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寻找家长和老师的帮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是雄安中院迈向普法教育全覆盖的又一小步,今后雄安中院将继续主动“走出去”,延伸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的触角,立足“雄法尖尖角”普法品牌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工作,与更多的新区单位、学校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动普法活动,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雄安大地,在同学们的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