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雄安新区安新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联合召开转供电主体电价政策提醒告诫会,安新县12家转供电主体代表参加。
会议现场。安新县市场监管局供图
“转供电”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转供电主体”则是公用电网未到达区域或供电企业未直供到户,由产业园区、综合体、小区物业、写字楼等自用配电设施中转供电的主体。
会上,安新县供电公司和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分别向各转供电主体代表解读了现行电价政策和电价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宣读《关于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的提醒告诫书》。会议强调,全县各转供电主体要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进行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电费公示工作,切实推进转供电价格政策的落地落实,把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
根据会议安排,近期安新县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舆情线索等信息,对转供电主体进行抽查检查,检查重点包括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或明码标价的;价格发生变动时,未及时调整相应标价的;公示价格之外加价的;或以服务费等名义变相价外加价的;收取未予标明费用的;其他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况,执法人员将进行严厉打击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