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广大参保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根据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关于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好雄安新区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相关要求,经多轮实际测试,新区医保正式开通了职工医保关系跨省及省内转移接续线上办理业务,实现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全程网办,有需要的参保职工可根据流程办理。
一、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转出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已办理暂停,并在转入地已正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参保职工在转出地为暂停参保状态,在转入地为正常参保状态。
二、办理流程
满足办理条件的参保人,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线上转移。
(一)登录端口
进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便民服务”—“个人网厅”。
(二)登录方式
可选择医保电子凭证登录或个人账号登录,未注册个人网厅的,需要先进行注册,再选择一种登录方式登录个人网厅。
(三)跨省转移接续
1.从雄安新区转出至外省
点击“医保业务办理”,打开“跨省转移接续转出地申请”,转出地医保区划选择“河北省—雄安新区—新区本级或雄县或容城县或安新县”,转出地险种类型选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转入地医保区划及转入地险种类型,最后点击“提交”。
2.从外省转入至雄安新区
点击“医保业务办理”,打开“跨省转移接续转入地申请”,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转出地医保区划及转出地险种类型,转入地医保区划选择“河北省—雄安新区—新区本级或雄县或容城县或安新县”,银行账户信息会自动带出,转入地险种类型选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后点击“提交”。
(四)省内转移接续
点击“医保业务办理”,打开“省内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转出地医保区划、转出地险种类型及转入地险种类型,最后点击“提交”。
三、个人账户转移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后,如果转入地接收个人账户基金,那么个人账户余额会拨付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如果转入地不接收个人账户,那么提交转移申请时,系统会提示填写个人银行信息,个人账户余额会清退至个人银行卡。
四、进度查询
点击“业务办理查询”,打开“跨省转移接续申请查询”或“省内转移接续查询”,可查询已提交的跨省或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进度。
五、注意事项
(一)已经提交线上转移申请的,如遇特殊情况需改为线下办理,应先撤销线上转移申请,再线下办理。
(二)请不要重复提交线上转移申请,如果想查看申请是否提交成功,可在业务办理查询模块查看。
附件:
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网办流程
(图文版)
1.搜索“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或者登录网址://ylbzj.hebei.gov.cn/,点击“个人网厅”。
2.点击“个人网厅”,按要求进行注册并登录。
3.根据原参保地情况选择使用“跨省转移接续转入地申请”或“省内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1)跨省的:在红框内进行选择,转出地红框需要填写原参保地的医保区划,转出险种选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入地红框内根据现在医保关系所在区划,新区本级的就选“雄安新区本级”,最后点提交。
(2)河北省内的:在转出地栏如实填写,在转入地只需选择险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点“提交”即可。
4.提交后,可以在此处查看办理进度。若10个工作日后无进展,请联系原参保地咨询情况。
温馨提示:
1.全程网办的前提是原参保地已经上线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否则需要线下办理。
2.若办理省内关系转移时“转出险种类型”处无法同步出险种类型,可联系参保地尝试将原参保状态“终止参保”改为“暂停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