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其中,雄安新区1人入选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表彰对象,1集体入选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
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公告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展示公务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时代风采和公仆本色,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开展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通过自下而上推荐、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和公示,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确定了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5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5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3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第八届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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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表彰对象(雄安新区部分)
赵连波,男,1982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研究室(改革办)组长,一级业务主办。
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雄安新区部分)
容城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