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企业登记业务时,非关键性材料忘带怎么办?提交的材料有错误,但只是形式填写不规范,要再来一次吗?在雄安,这些问题有“解”了。
《河北雄安新区企业登记容缺容错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日前印发。方案提出10项企业登记容缺容错受理事项,并发布《企业登记容缺事项清单》和《企业登记容错事项清单》,为企业登记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
该方案适用于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办理的内资企业登记事项,原则上限于形式审查且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
其中,“容缺”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不存在关键性缺失和实质性错误,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经申请人作出按期补正的书面承诺后,登记机关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容错”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不存在关键性缺失和实质性错误,但材料中存在除实质性错误以外的文字或形式填写不规范情况,企业当场作出修改后,登记机关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
据方案公布的清单显示,容缺事项的内容包括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备案、简易注销登记等8项,容错事项则包括内资企业登记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2项。
方案要求,在办理容缺时,申请人需根据《企业登记容缺办理承诺书》的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在办理容错时,若申请材料中不存在实质性错误,申请人现场修改后在修改位置签署姓名和修改日期,并加按手印,窗口工作人员予以收件,并及时将材料流转至后台审批人员进行形式审查。
附:
企业登记容缺事项清单
企业登记容错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