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
雄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杨贺新为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庞永生为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金卫东为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二、免去:
袁爱民的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庞永生的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金卫东的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闫肃(女)的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立新的雄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王会平(女)的雄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焕婷(女)的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雄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张文安为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荆晓军为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滕保安的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