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雄安讯(记者 霍少轩)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容城县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村相继设立预防疫情检查站,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2月1日、2日,容城县发生两例干扰疫情防控案件,容城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
容城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2月1日13时许,志愿工作者在容城县东牛村小学路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东牛西庄村李某某拒不配合登记,驾驶机动车将防护路障撞开后对志愿工作者进行言语威胁,并驾车冲撞志愿工作者未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容城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容城县公安局依法对黄某等三人分别行政拘留十日。
容城县公安局依法对黄某等三人分别行政拘留十日。
容城县公安局依法对黄某等三人分别行政拘留十日。
2月2日4时许,志愿工作者在容城县北城村口与容易线交汇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黄某等三人驾车进村时拒不配合登记,对志愿者进行辱骂威胁,并将路中锥桶、警示灯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容城县公安局依法对黄某等三人分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疫情当前,为保障社会的安定祥和,志愿工作者舍小家、顾大家,不惧个人安危,始终奋战在抗疫“最前沿”。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遵守防疫措施规定,履行防控义务,积极配合志愿工作人员的防疫工作,寻衅滋事、妨碍疫情防控工作必将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