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雄安讯(记者 霍少轩)为进一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维护新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雄安新区公安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通告》。
《通告》指出,凡2020年1月以来,到雄安新区的外地流动人口,要主动向辖区派出所报告登记,积极配合卫健等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收留、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流动人口信息如实申报工作。特别是针对新区外来企业和务工人员较多的现状,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员工情况的摸排,居住在宿舍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东负责;投靠亲友家居住的,由被投靠的户主负责。上述责任单位及人员应当核实流动人口是否经过登记,如没有经过登记或者不确定的,应当立即通过电话向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凡2020年1月以来,将房屋出租给非雄安新区户籍人员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和招录、使用非新区户籍人员正在新区工作的用工单位,要及时向辖区派出所登记报告;发现疑似感染疫情的人员,要同时报告辖区派出所和当地卫健防疫机构。
《通告》强调,凡流动人口本人未主动向辖区派出所报告登记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用工单位知情不报、瞒报、漏报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居住在雄安新区的流动人口要主动配合卫健防疫机构进行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医学隔离。凡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广大人民群众发现湖北来新区人员、曾去湖北返新区人员和与疫区人员密切接触者,未按要求登记报告的,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