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拟表彰97个先进集体、79名先进工作者和298名嘉奖对象。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雄安新区部分)
河北雄安新区纪工委监察组第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