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评估专家委员会拟选委员名单。
长城网雄安讯(记者 霍少轩)记者从中国雄安官网获悉,日前,张红等71名同志被雄安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拟聘为雄安新区评估专家委员会拟选委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22日至1月28日。
据了解,此次拟选委员的名单是根据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的《关于成立雄安新区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方案》规定,经发布选聘公告、自愿申请报名、委员资格初审、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后拟聘的。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去年12月28日,土储中心对外发布《河北雄安新区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选聘公告》。选聘公告称,为维护征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雄安新区征迁评估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实际,决定成立新区评估专家委员会。
按照选聘公告,评估专家委员会候选人需取得下列资格条件之一:1.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15年(含)以上;具备以上两项资格证书10年(含)以上;执业8年(含)以上的估价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技术总负责人。2.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律师资格10年(含)以上。3.取得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专业高级职称资格5年(含)以上。
此外,候选人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良好行业声誉,无不良行为记录;熟悉估价行业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估价理论水平、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愿为估价机构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援助;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协作精神。
按照选聘程序,由土储中心邀请行业权威专家,组织成立新区评估专家遴选委员会,负责新区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遴选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资格初审由土储中心负责,专家遴选委员会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进行综合评审,产生专家委员会拟选人员名单。专家委员会拟选人员名单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新成立的专家委员会和土储中心联合颁发聘任书。
选聘公告还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