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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奥威路路段禁止部分车辆通行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奥威路路段实施禁止部分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公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和路段
奥威路全路段
二、禁行车辆类型
工程车、农用车辆(三马车、拖拉机)以及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
三、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将对违规驶入奥威路路段的上述车辆的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
四、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容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